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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应当“不留真空”

更新时间:2017-09-19 15:02

  为探索建立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海南将选择2至3个市县研究开展巨灾保险试点。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2017年海南省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对今年全年实施农业保险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财政补贴政策。其中实施险种分为中央险种和省级险种两大类,将实行不同的财政补贴政策。

  6月21日,河南南阳唐河县桐寨铺镇一个3000亩的荷花园被突如其来的8级狂风和暴雨、冰雹摧残,女老板欲哭无泪,损失惨重。由于当地没有相应险种,又说荷花不属于农作物,属于经济作物,投保无果而保障无处落地,损失也就只能由种养者自我承担,农业的脆弱性在此时暴露无遗。巨大的投入在瞬间归零,收获的希望在此刻落空,一切回归原点,风险防控机制为零,农业种植者只能“听天由命了”。

  这样的状况显然不符合“以人为本”和“以农为基”的倡导,也无助于提高农民及农业种植者的积极性。农业的基础地位强,然而农业抗风险的能力却很弱,受季节和供需关系的影响,农业种养的不确定性太多,利益很难获得最基本的保障。

  在国外,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广、政策性强,运作得十分成熟,已成为农业面临市场和天气双重考验下最有力的保护伞。其中有政府主导型,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有民营保险相互会社模式,以日本为代表,其主要特点是政策性强,通过立法对主要的关系国计民生和对农民收入影响较大的农作物和畜种实行法定保险;有政策优惠模式,以西欧国家为代表,主要包括法国、荷兰、西班牙等国。还有以亚洲发展中国家为代表,国家重点选择性扶持模式。

  无论哪一种类型,共通之处都在于,能有政策引导和培育,并采取略带强制性的措施,并在政府的主导和引导下,建立了多方参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农业保险体系。

  在国内,农业险的推出和普及还处于初级层次,一是保障的范围十分有限,仅限于稻谷、小麦、玉米等重要粮食品种,其他经济类或者非粮食品种,往往被排除在外;二是农业保险的体系建设还不完善,政府主导和市场的契合度不够,利益和风险的分摊机制尚未建立,利益导向不明确,责任界定不清楚,各种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从2015年山东给大蒜投保,再到三年前女老板给荷花投保无果,亦表明农业保险不应有遗漏。抓大而不能放小,无论是险种上还是保险的覆盖面上,都应当“不留真空”,否则每次狂风暴雨之后,留给农业种养者的都是惨重的损失。

  对于孱弱的农业而言,商业保险的参与可以说是雪中送炭,此举不仅可以减少农民的实质性损失,保护他们的积极性不受影响,也能让政府在惠及三农方面有更大的作为。农业现代化是农业保险的前提,农业保险是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和重要支撑。农业要有大的前途和进步,要真正实现现代化,就不能再有“突如一夜狂风来”之后的欲哭无泪。

  农业保险解决了农业种养者的后顾之忧,为天气风险、市场风险等提供了基础保障,使之免于巨大亏损的恐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