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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小额人身保险将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

更新时间:2017-09-18 10:59

  【摘要】黑龙江省日前出台《金融精准扶贫十项政策措施》。《措施》提出,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实现五万元以下、三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利率优惠的扶贫小额信贷有效需求全覆盖,并且积极开展小额人身保险。 

  《措施》提出,扶贫小额信贷利率水平不得高于国家同期基准利率。贷款存续期内,县(市、区)政府给予全额贴息。县(市、区)政府要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


  另外,引导保险机构为贫困人口提供年保费不超过30元、保额不低于3万元的基础性扶贫小额人身保险,保费由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确保扶贫小额人身保险应保尽保,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

  《措施》提出,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实现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贫困户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个人承担部分,由省级财政全额补贴;县(市、区)政府要足额安排贫困户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县级财政承担部分,并对贫困户政策性农业保险全覆盖负有兜底责任。

  慧择提示:黑龙江省小额人身保险将实现贫困人口全覆盖,保费由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保额不低于3万元,同时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