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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社会保险报销

更新时间:2017-09-13 17:49

  【摘要】企业职工在正式入职后,单位都会为其办理五险一金,而五险就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含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那如何进行社会保险报销?不同的保险,其报销的范围和流程都是各不相同的。

  医疗报销

  一、门诊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

  2、门诊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普通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

  3、报销比例:1800元以上的部分,医院70%,社区90%,封顶线:2万元。

  二、住院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2、住院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

  3、报销比例: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7%,三级医院85%,住院累计报销30万元。


  

生育报销

  1、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2、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工伤报销

  1、提交时间:每月1-10日

  2、经办流程:

  申请: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

  受理:工伤认定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认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再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经办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慧择提示:如何进行社会保险报销?医疗保险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最高可报销90%;生育保险在婴儿出生的2个月后,到社保局进行办理即可;工伤保险报销需要先办理工伤证,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审核通过,即可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