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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试点启航

更新时间:2017-09-13 10:32

  【摘要】9月12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将联合工信部、财政部两部委一起开展重点新材料保险补偿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是保障质量风险和责任风险的创新型综合保险产品,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统一的示范条款。其中,承保的质量风险,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导致合同用户企业要求更换或退货的风险;承保的责任风险,主要保障因新材料质量缺陷造成合同用户企业财产损失或发生人身伤亡的风险。


  同时,保监会还鼓励保险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创新提供货物运输险、其他责任险等保险产品。

  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是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又一举措。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有利于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提高新材料企业创新活力,促进传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新材料产业整体发展水平,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为此,承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的公司需要进行层层筛选,保监会也为此设立门槛。《通知》规定,承保该险种的保险公司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10亿元、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类、具备开展相关政策性保险项目的经验和相应的技术专家团队等。

  昨日,保监会还公布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的试点名单,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和太保产险成为首批入围该项业务的保险公司。

  保监会表示,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应加强内控管理,完善承保、理赔、财务等相关制度,不断优化产品方案和保险服务,严禁恶性竞争,并将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定期开展业务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保险机构进行处罚,取消试点资格。

  媒体人了解到,该险种并非强制投保,而是新材料生产企业自主投保。但为了提高企业积极性、推动“中国制造2025”加速落地,《通知》规定,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提供保费补贴。具体补贴额度为投保年度保费的80%。

  《通知》显示,三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首批次材料使用情况的事后监督和效果抽查,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对出现骗保骗补等行为的企业和保险公司,要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并在三部门网站上予以曝光。

  慧择提示:昨日,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日还公告了试点保险公司名单,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保财险等三家大型财险公司入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