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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可以补交吗 有什么要求

更新时间:2017-09-14 10:44
  【摘要】社会保险可以补交吗?社保断了可以补交,补缴时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或投保人与新的工作单位协商,由他们代交中断的社保费用即可。

  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补交社会保险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持有当地居民户籍,二是其与工作所在地各类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应在2011年7月1日之前。

  一次性补缴的时间:

  用人单位各类人群申请一次性补缴的起始时间按当地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月的时间确定。

  市直单位的起始时间:属于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固定工和干部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95年7月;属于合同制职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4年11月;属于临时工身份的补缴起始时间为1988年12月。例如:张三,1953年10月出生,他从1974年1月--1982年12月期间在某市企业单位做临时工,现申请一次性缴费,那么按上述临时工的补缴起始时间规定,在他工作期间本市还未有建立临时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此,按张三工作年限的情况其不符合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条件。

  一次性补缴年限:

  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

  如:李四(女),1950年10月出生(2000年10月达到退休年龄),其从1986年12月—2005年12月在市直某企业单位做合同工,1986年12月—1992年12月已参保缴费,1993年1月后未参保,现申请一次性补缴。那么按上述规定,她只能一次性补缴从1993年1月—2000年10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用人单位主动为职工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各时段缴费标准按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当年没有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按当年定额标准执行)计算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广州市为例,全市统一缴费基数不低于2139元、缴费比例为20%,即最低缴费为427.8元/月。

  慧择提示:社会保险可以补交吗?有什么要求?满足条件的人员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办理补交社会保险的手续。一次性补交年限最长为职工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参保未参保的工作年限,一次性补缴的各时段缴费标准按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