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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安益意外伤害保险条款详解

更新时间:2017-09-04 15:57

  【摘要】友邦安益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包括了犹豫期、责任免除等内容,各位消费者需要认真阅读,以便于后期申请保险理赔,也能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主合同的次日起,有2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认为本主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撤销本主合同,并退回本主合同的原件。自本公司收到您的书面通知当日起,本主合同即被解除,本公司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3)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

  (4)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5)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6)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7)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慧择提示:友邦安益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指出,这款产品犹豫期有20天,在此期间撤销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将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并且表明如果是因为故意犯罪等原因造成身故,保险公司则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