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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试点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

更新时间:2017-08-28 13:32

  【摘要】近日,市农业局联合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宣贯会。媒体人从会上获悉,海口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在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特色高效农产品种植大户中开展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市农业局相关人员表示,此项保险中,海南省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为主险,海南省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附加农产品食品召回费用保险为附加险。试点对象范围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为主,可根据实施具体情况适当扩展到省内特色高效农产品种植大户或相关企业等。


  据介绍,主险责任由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和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构成。根据投保产品年营业收入划分为五大类参保单位,每一大类单位可选择投保的责任限额分三个档次供投保人自行选择,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附加险责任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主险累计赔偿限额的5%。

  慧择提示:海口试点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项目试点期间,保险费由参保者自缴10%,省级财政补贴90%。另据了解,该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