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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保险相关条款详解

更新时间:2017-08-14 11:34
  【摘要】市民购买高温保险,需提前详细了解保险条款,这样才能确保保险和保障需求符合,给予投保人全面的高温保障,下面我们详细看看高温保险相关条款详解。

  保障范围
  在保险期间内,因被保险人身处的投保区域高温日天数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免赔天数,导致被保险人需额外支出生活成本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金额内给付保险金。
  释义:
  (一) 高温日:当日最高气温等于或高于触发温度值,即定义当日为高温日。各投保城市触发温度值见附表。
  (二) 日最高气温:指参照观测站测量的当日零时至二十四时之间的最高气温,由数据提供机构适时并完整地发布,以摄氏度计。如果数据提供机构没有发布该数据,则适用保险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其他数据。
  (三) 生活成本支出:指水、电、煤、交通费开支,及消暑用具、饮品等费用支出。
  (四) 数据提供机构:指国家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气候中心,以及其他保险人和投保人认可的权威天气数据提供机构。
  (五) 参照观测站及其WMO代码:(见附表)
  (六) 免赔天数:(见附表)

  投保范围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必须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险免赔
  本保险免赔天数视不同城市而定,超过免赔天数后每出现一个37℃高温日,则保险人给付保险金5元/天/份,累计不超过100元/份;

  保险理赔
  本保险理赔方式为自动理赔,赔款自动打入保费支付时的支付宝账户;
  理赔标准以在中央气象台公布的被保险人所在城市指定气象站(参下表)于次日发布的上一日实况气象数据为准。

  慧择提示:高温保险相关条款主要包括保障范围、投保范围、保险免赔以及保险理赔,其中投保范围是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必须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本保险销售期截止后,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