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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雇主责任险条款解析

更新时间:2017-08-26 16:47
  【摘要】市民投保人保雇主责任险前要认真阅读条款并认真、正确填写投保单,如不清楚条款详细,后期理赔有可能会发生争议。下面我们详细看看人保雇主责任险条款解析。

  保险对象范围
  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国内股份制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以及集体或个人承包的各类企业都可为其所聘用员工(包括正式在册职工、短期工、临时工、季节工和徒工),依照本条款的规定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本保险单所称“所聘用员工”是指在一定或不定期限内,接受被保险人给付薪金工资而服劳务,年满十六岁的人员及其它按国家规定和法定途径审批的特殊人员。

  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理续保手续。

  责任免除
  保险人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军事行动、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或由于核子辐射所致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伤残、死亡或疾病;
  (二)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由于职业性疾病以外的疾病、传染病、分娩、流产以及因这些疾病而施行内外科治疗手术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三)由于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自加伤害、自杀、违法行为所致的伤残或死亡;
  (四)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因非职业原因而受酒精或药剂的影响所发生的伤残或死亡;
  (五)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六)除有特别规定外,被保险人对其承包商所聘用员工的责任;
  (七)除有特别规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所发生的被保险人所聘用员工的伤残或死亡;
  (八)直接或间接因计算机2000年问题造成的损失;
  (九)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慧择提示:人保雇主责任险条款主要内容有保险对象范围、保险期限以及责任免除,其中保险期限为一年,期满时,另办理续保手续;保险对象范围包括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国内股份制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以及集体或个人承包的各类企业都可为其所聘用员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