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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推进车辆数据信息共享

更新时间:2017-06-13 14:13
  日前,湖北保监局与武汉市公安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以保险数据与交管数据共享为基础,推动保险服务和交通管理融合,保险行业信息化已跨入大数据时代,更好地服务社会治理。

  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明确提出“支持保险公司积极运用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促进保险业销售渠道和服务模式创新”。在国家政策推动下,保险行业信息化已跨入大数据时代。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保险行业与地方政府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武汉保险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以保险业与交警的数据受控共享为内容的战略合作,将破除保险业与交通管理部门数据分散、数据孤岛局面,达到保险行业数据与社会管理数据信息整合的目的,将进一步提高保险行业服务社会治理的能力,推动保险更好地发挥功能作用。

  2014年以来,湖北保监局主动作为,在推进保险行业数据资源共享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依托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数据平台与武汉市公安局进行了线下的数据资源共享,先后开展了“道交事故快处警保联动”和“保险反欺诈中心”两个项目的合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据了解,湖北保监局将以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签订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湖北保险行业自身数据整合,实现保险数据与交警数据共享,深化与公安部门的合作。一是实现“道交事故快处警保联动”线上资源共享合作。通过保险公司信息系统与交警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对接,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定责勘查和保险理赔效率,加快事故结案进度,减少因事故引起的矛盾纠纷和交通拥堵。二是在武汉地区先行先试电子保单。一方面,使用电子保单有效减少客户的等待时间,降低风险;另一方面,以保险与交警数据共享为支持,利用电子保单有效提高车辆上牌和年检效率。三是进一步发挥“保险反欺诈中心”作用,通过保险反欺诈系统数据与公安相应系统数据对接,运用大数据自动分析、比对、筛选,提高保险反欺诈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车辆数据信息共享加强了湖北保险行业自身数据整合,更加有力地打击制造虚假案件的骗赔行为,维护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