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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的“风口”和“裸泳”

更新时间:2017-08-26 21:55
  当前,互联网保险处于创业时代。在这个时代中,风险投资者是左右趋势的重要推手,对于互联保险事业来说,“风口”和“裸泳”有待发展考证,在发展过程中将给予答案。

  互联网保险:传统保险业的全面升级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互联网保险的概念一经提出,保险业界和学界看法不一。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互联网保险就是传统保险产品在互联网渠道开展销售;第二种观点认为,传统保险产品在互联网渠道销售只是互联网保险的一个表象,真正的互联网保险应当是贯穿于保险经营的过程。客观地将,互联网保险刚刚萌芽,要把互联网保险表述好和探索好,的确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是,要发展互联网保险,回答互联网保险的基本特征问题不能回避。
  综合多位保险学界和业界人士的观点和探索,结合“互联网+”在其他行业特别是金融行业的运营,笔者认为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是在保险回归保障功能的前提下,互联网技术对保险也进行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具体表现在保险经营的四大关键经营环节:
  一是产品研发。相对而言,当前的保险产品研发信息来源有限,保险公司设计出来的产品与保险消费者的风险状况相脱节;互联网保险由于通过互联网技术,收集的风险数据数量更多,分析风险数据的能力更强,保险公司设计出来的产品与保险消费者的风险状况吻合度提高。以车险产品为例,当前车险费率因子集中于随车因素,主要考虑车价、车龄、车辆“零整比”系数,完全忽略了随用、随人的原则;未来互联网保险经营中,决定车险价格的费率因子会逐步扩大随人、随用的因子,逐步缩小随车的因子。
  二是产品销售。相对而言,当前的保险销售由于产品存在先天性缺陷,保险产品价格与风险状况脱节,营销竞争的主要手段是价格竞争。互联网保险经营中,由于保险产品设计与具体保险消费者的风向状况吻合度提高,对同一类风险标、同样保险金额下,保费价格差异悬殊,营销竞争的主要手段就改变为服务。以车险经营为例,当前车险经营规则中,对同一类风险标的、同样保险金额下,风险状况最小的优质客户享受的折扣为4折,而风险状况最高的客户承担的上浮为2.3倍,相差区间不足三倍。在互联网保险经营中,车险价格费率因子更多考虑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情况、投保车辆年度行驶里程、行驶区间等因子,风险状况不同的车险消费者车险价格悬殊,价格竞争退居次要位置,彰显服务竞争。
  三是风险预防。相对而言,当前保险经营中,在完成保险产品销售后,进行风险管控的措施很少,几乎没有。互联网保险技术条件下,保险公司完成承保以后,可以同技术手段对风险标的进行实时管控。以车险经营为例,2016年全国车险经营行业综合费用率为41%,赔付率为58%;局部省份车险市场,甚至出现综合费用率和综合赔付率倒挂的情形。从车险综合费用率的数据上,一方面反映出车险市场经营激烈程度,另一方面也折射出重承保、轻风控的倾向。在互联网保险经营中,可以通过综合运用监管部门、经营部门建立的监控平台和驾驶人以及特殊关系人智能手机端,对风险状况进行实时监管。
  四是车险理赔。相对而言,当前保险经营中,在保险消费者车险以后,进行索赔中需要保险消费者提供一系列的资料,例如保单、事故责任认定书、诊断证明书、医疗费支出、死亡证明等资料;在互联网保险条件下,由于社会各行业数据共享的范围更大、内容更全、方式更简,保险消费者出险以后,进行索赔需要提供的资料更少、手续更简。
  综上所述,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对于传统的保险业来说,不是“洗心革面”,而是“脱胎换骨”,贯穿于保险经营的方方面面,体现在业务流程的全过程中。

  互联网保险的“风口”:治理、竞争、体验
  互联网保险,是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不是凭空臆想而来,而是由社会治理手段的升级、不同行业之间竞争和消费者改善体验等多种因素交织发挥的产物。
  一是满足社会治理的需要。以国家为主导的社会治理,要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发展,提高社会治理的效果、降低社会治理的成本。保险业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风险管控的一种工具,在国家整个社会治理体系中具有从属性。
  二是适应跨业竞争的需要。互联网技术一经问世,影响了很多行业的游戏规则,改变了保险的格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手机的高度普及以及资费的下调,为采集收据、分析数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尤其是对于依靠于数据生存和发展的保险行业来说。对于传统的保险公司来说,借助互联网技术提升经营能力,既是难得的机遇,更是严峻的挑战。
  三是消费者改善体验的需要。一个人生活在社会生活,会面临着疾病、各种意外的风险,应对这些风险,保险无疑是重要的手段,但不是唯一的手段。传统保险公司涉足、精耕互联网保险业务,在应对现有同业、新进主体竞争外,还要应对各类互助类机构的竞争。站在消费者的视角看,只要能在较低成本下规避风险,不在乎提供风险保障的主体是谁。正是在各种有利条件下,互联网保险业务可以进行开展。广阔的市场,激烈的竞争,可谓中原逐鹿,胜者取谁,传统的保险公司是天然的参与者,但是未必是必然的赢家。

  互联网保险制胜的秘诀:风控 防范 共建
  互联网保险发展过程中,由于新兴技术的应用,提高了保险公司和保险消费者之间风险状况信息匹配程度,一方面会降低谨慎型保险消费者的风险,压缩保险业务的空间;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会精准评估鲁莽型保险消费者风险状况,提高了对此种风险状况消费者评估分值,提高保费。对于传统的保险公司来说,面对互联网保险新生事物,如果无动于衷,直接为市场所淘汰。如果不认真研究互联网保险发展真谛,在互联网保险概念大潮涌来时,难免露出“裸泳”的尴尬。
  一是加强基础研究,挖掘风控潜力。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是在保险业现在经营水平基础上的一次转型升级,未来发展存在的不可预料因素固然很多,但是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如何发展保险行业特有的风险控制能力是永恒不变的主题。
  二是优化业务流程,突出防范能力。当前,保险公司经营户过程中,重销售、轻风控的现象,无论在产险公司还是寿险公司都存在。寿险领域的销售误导、车险领域的理赔难是行业顽症。在互联网保险发展中,由于保险产品的设计环节已经与保险消费者见面,产品的研发过程和销售过程,可能就是同步进行,销售过程是保险公司和消费者之间充分沟通的过程,或许可以遏制销售误导。对于当前的车险理赔难问题,由于车险在销售过程中,近一半的车险保费已经沦为营销成本。在互联网车险经营中,由于车险价格包含的费率因子更多,车险价格与风险状况息息相关,势必会降低保险中介的介入,提高直销的比例,或许会改善车险理赔体验。
  三是提高自身技能,争取各方支援。互联网的本质是联通,在直接促进信息交流的基础上,间接促进物资交流、人员交流。发展互联网保险,在夯实保险行业自身的基础上,离不开社会治理体系的支持,要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体系中。例如,在车险经营过程中,《道路交通法》《校车管理条例》《交通发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已经要求校车、客车等运营机构应当安装行车记录仪等电子设备,保险公司就要以此为契机,开发相关的车险产品,提前介入风险管控。再如,在寿险领域,国家推动保险公司经办大病保险,保险公司可以以此为契机,为客户建立健全健康档案,一方面为客户提供更多的保健预防服务,另一方面掌握和了解潜在消费者健康状况。保险业与社会上更多的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能部门合作,通过信息共享,在为保险行业自身发展争取有利条件的同时,也服务于构建全社会更强大的社会治理能力。

  当前互联网保险发展还存在许多不足,但从长远看,推动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有利于倒逼保险公司提高经营能力,有利于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有利于营造经济社会发展安全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