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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石化爆炸致1死6伤 保险该如何理赔

更新时间:2017-08-26 14:25
  新华网最新报道显示,2017年6月5日凌晨1时左右,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团林镇的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装卸区发生爆炸事故,截至目前,这起爆炸已经造成1人死亡、6人受伤、7人失联的严重后果。事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响应程序。此外,保险理赔工作也在积极有序的开展当中。

  针对发生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的某公司爆炸事故所致的经济损失,工伤保险、团体意外险以及人身意外险均可针对人员伤亡所致的财务风险提供保险金赔偿。其中,工伤保险属于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购买的社会保险的一种,提前为员工购买可以在爆炸等意外事故发生以后,帮助企业转嫁员工发生意外所带来的责任赔偿风险。

  工伤保险在申请理赔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前准备好如下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职工受伤害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工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提交补正材料通知书》。

  如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提前有为在这起爆炸事故中伤亡的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产品,那么在工伤保险理赔的基础上,还可以针对剩余赔偿金额再次进行理赔。和工伤保险理赔程序类似的是,在这起爆炸事故发生后,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需要及时拨打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了解需要准备的单证,以便保险公司快速理赔,需在3日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按照要求准备如下材料:
  (1)住院医疗保险需在保险公司规定的认可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住院就诊产生的医学诊断证明;
  (2)有关部门出具的意外伤害事故证明;
  (3)医疗费原始收据及处方;
  (4)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如果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赔偿,那么可以由保险合同中指定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准备好材料。一般来说,人身意外险理赔身故保险金的话,需提供意外身故意外医疗(门诊)手续的1-8项、死亡证明、丧葬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非指定受益人还应有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证明。
  保险公司在所有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在7日内会作出结案通知,被保险员工或受益人接到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

  针对在爆炸事故中的人身意外风险,除了单位提供的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险可以提供赔偿外,个人事先购买的人身意外险也可以进行赔偿,其中,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赔偿是可以累积的,也就是说,如果被保险人不仅享受单位提供的工伤保险、团体意外险,同时还自行为自己投保了人身意外险产品,那么在后期不幸发生意外身故风险后,其家人就可以获得三分意外身故保险金赔偿,将意外所致的伤害降至最低,让被保险人的家人不用承受经济和经济上的双重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