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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待遇平均水平出炉 商业险让生活更有保障

更新时间:2017-05-26 11:54
  近日,中新网发布的一则社保待遇平均水平公布的社保政策新闻再次引发了广大民众的热议,从人社部发布的《我国社会保险事业改革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中可以看出,2017年无论是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还是生育保险或工伤保险,待遇水平较之从前都有不同程度的提升,这一方面给广大民众带来了福音,另外一方面,也折射了现代社会养老、医疗成本不断提高的事实。

  据悉,人社部在《我国社会保险事业改革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一文中透露,在养老保险方面,经过连续调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12年的1686元提高到2016年的2362元。2016年底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17元,其中月人均基础养老金达到105元。

  在医疗保险方面,2016年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

  在失业保险方面,全国月平均失业保险金水平由2012年的686元提高到2016年的1051元,增长365元,年均增长11.3%。

  在工伤保险方面,2016年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达到62.4万元,比2012年(43.6万元)提高了18.8万元,年均增长9.4%。

  在生育保险方面,2016年生育保险生育待遇水平达到15385元,比2012年(11287元)增加了4098元,年均增长8.1%。

  对于广大民众而言,这五项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的提升固然可以给自己带来更多的社保保障和更好的福利待遇,但同时也折射了现代社会人们保障需求的不断提升以及养老、医疗等成本不断提高的事实。

  众所周知,我国社会养老保险转化率较低,而且领取养老保险金之前,参保人员还必须在达到合法退休年龄之前缴纳满15年的费用,否则都无法享受该项保障,因此,一些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往往因此而很难享受到相应的养老保障,对此,建议趁早为自己购买份商业养老保险,为自己今后的退休养老生活早作打算。

  在医疗保障方面,鉴于我国社会医保保而不包,同时还会受到医保用药目录的限制,而这一点在重疾医疗上,发挥的保障功能十分有限,对此,建议大家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酌情搭配份商业重疾险和住院津贴之类的健康险产品,大大提升自己健康保障的同时,也帮助自己和家人规避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