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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阳光丽人两全保险条款解读

更新时间:2017-05-16 15:57

【摘要】作为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精心设计的产品,太平洋阳光丽人两全保险一经推出就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目光。若您打算为自己或家人投保,还需仔细查看保险条款,知晓保单质押贷款、责任免除等事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是投保年龄范围为20周岁至45周岁的女性。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在扣除人民币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保险费

  保单质押贷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申请并经我们审核同意后办理保单质押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80%,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贷款利率按您与我们签订的贷款协议中约定的利率执行。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慧择提示:太平洋阳光丽人两全保险条款指出,该产品可进行保单质押贷款,但贷款金额不得超过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及利息后余额的80%。同时,若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等导致的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