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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施工坍塌 意外险保障高危人员

更新时间:2017-05-12 15:15
  2017年5月11日上午10:30左右,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绒花路的轨道交通3号线三期(南延)工程3131标基坑内土方坍塌,造成3名工人被困。目前坍塌现场已挖出2具尸体,第三个人已发现,正在挖掘中,事故原因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这已经是深圳地铁施工区坍塌系一个月内发生的第二起伤亡事故,就在4月19日,深圳盐田区一在建地铁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钢筋架倒塌事故,事故导致1人死亡3人受伤。两起事件发生事件间隔如此之短,使得安全事故问题得到进一步重视,施工单位需做好工人的安全措施,其次除了公司购买的社保,也应提前购买一份人身意外险,呵护生命安全。

  工伤保险赔偿
  因员工在工作中意外身亡,因此其家属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意外险双重呵护
  如施工人员投保了一份人身意外,因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偿。因此提前规划一份意外险是有必要的。投保时最好搭配意外医疗,因意外险保障是针对意外身故、致残、下落不明情况的一次性赔付,而意外医疗险则通常作为附加险种,对意外引发的疾病医疗费用单独给付。所以,在购买意外险时,可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补贴,它与上述两个保险不冲突。多份意外险不冲突,意外险身故部分的保障是可以多重赔偿的,可以考虑购买多份意外险。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年缴1500-2000元购买意外险就可以达到100万元的保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