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季度幸福人寿期交业务同比增长142.8%,趸交业务下滑28.9%。未来公司将一方面通过精细化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将适当降低定价利率,减少业务成本。
引人注意的是,在备受市场关注的以房养老方面,《证券日报》记者从幸福人寿获悉,截至2016年底,幸福人寿以房养老累计承保52户,累计发放养老金413万元。今年4月份,幸福人寿已在南京和苏州进行以房养老试点。
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幸福人寿原保费收入为159.6亿元,占规模保费的97.93%,较上年提高52个百分点;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降至3.37亿元,占比仅为2.07%,较上年下滑52.05个百分点。
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骤降至2%
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幸福人寿原保费占比达到97.93%;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万能险为主)占比仅为2.07%。银保期交实收保费规模达到去年同期的2.78倍。
而2016年一季度的数据显示,幸福人寿原保费收入为97.3亿元,占规模保费的45.87%;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114.83亿元,占规模保费的54.13%。
在今年一季度开门红期间,幸福人寿原保费的大幅上升、万能险保费的大幅下滑以及银保期交保费的成倍增长,均显示幸福人寿转型已初现成效。
事实上,从去年开始,幸福人寿就开始压缩万能险保费,提高原保费收入占比。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幸福人寿原保费收入为107.48亿元,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高达162.38亿元。而2016年原保险保费收入增加至136.32亿元,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则下滑至119.76亿元。
在渠道策略方面,上述幸福人寿人士提到,公司“一方面与四大行建立了总对总合作关系,银保业务得到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公司有序增设三四级机构,目前全国已有244家分支机构,代理人队伍迅速增长到近三万人。”
对于幸福人寿的转型思路,幸福人寿董事长李传学近期表示,“一是产品结构从理财型业务向保障型业务转变;二是保费结构从趸交业务推动向期交业务拉动转变;三是年期结构由短期向长期转变;四是渠道结构从银保渠道为主向个险渠道倾斜转变。”
资产端方面,年报显示,幸福人寿投资收益为51.66亿元,同比增加8.4%。
偿付能力充足率达193.70%
4月5日,保监会批复了幸福人寿增资扩股的申请,公司注册资本金由60亿元变更为101.3亿元。而这也是四个月内,幸福人寿股东的第二次增资,两次增资累计达70亿元,直接提高了该公司的偿付能力。
对于增资后的规划,李传学表示,“在资本金到位后,幸福人寿将拥有充裕的现金流和充足的偿付能力,一方面可以大力发展五年期以上及期交业务;另一方面,也可以稳步开设机构、扩大代理人规模、提升个险产能。”
中保协披露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末,幸福人寿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达148.43%,较去年四季度的66.31%,提升82.12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3.70%,较去年四季度的119.60%,提升74.1个百分点。
其偿付能力报告提到,“公司将持续关注各类风险,做好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对照偿二代风险管理要求,根据公司目前风险管理的实施状况,从制度健全性、遵循有效性两个维度,对公司风险管理的基础与环境、目标和工具、专项风险管理建设的各个工作模块持续进行完善提升。”
以房养老发放养老金413万元
对于备受业界关注的以房养老发展情况,其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对记者表示,截至2016年底,幸福人寿累计承保52户,累计发放养老金413万元。经过前期调研和工作准备,2017年4月份,幸福人寿在江苏南京和苏州开始进行以房养老试点。
以房养老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险,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
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在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保监会此前表示,以房养老是一种突破传统养老理念的创新型养老方式,也是一个小众业务。反向抵押保险是将反向抵押与终身养老
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养老保险业务。2016年7月1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2015年3月份,幸福人寿的首款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险产品“幸福房来宝”获批上市销售,这是至今国内唯一一款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险产品。
幸福人寿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将不断优化大类资产配置。其中,权益类投资以价值型财务投资为主;固定收益类投资主要对AA级以上债券品种进行配置;非标投资则发挥股东优势,通过与中国信达合作优选重大国计民生项目,为实体经济提供低成本稳定保险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