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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漳州购房政策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8 10:39

【摘要】一段时间以来,漳州楼市热度持续上扬。针对商品房市场出现的乱象,漳州市住建局紧急出台相关调控政策。从3月7日起,执行四条调控政策,用于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下面,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下漳州购房政策。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在项目销售现场公示企业、项目、楼盘、合同等证件信息;楼盘的销售价格要与预售价格表一致。

  二、打击“捂盘惜售”等投机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期对外开盘销售和办理登记备案。

  三、漳州市区(芗城区、龙文区)房地产企业,在办理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原则上要“确保同地段、同品质、同楼盘价格不涨”;取得预售许可后,商品房备案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预售许可价格。

  四、对于已经完成去库存重任的县(市、区),要适时调整公积金政策,调低货币化安置比例、取消购房补贴政策,适度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加大房地产投资,增长商品住房有效供给。

  慧择提示:漳州购房政策是什么?此次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收紧预售、备案政策;二是取消购房优惠政策,增加土地供应。其中,“三个不涨价”备受关注,即漳州市区同地段楼盘不涨价、同品质楼盘不涨价、同一个楼盘不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