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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南通购房政策之落户

更新时间:2017-04-12 12:41

【摘要】对于外地人士而言,要想落户南通,通过买房来达到目的是一种不错的方法。南通购房政策指出,外地人士若在市区购买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且就业年限满1年,那么便可申请落户,同时外地居民在县级市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话,也可办理落户手续。

  放宽市区落户政策
  南通户籍制度改革将原先外地人在南通市区落户购房在“60平方米以下的,就业年限须满5年”的条件改为“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就业年限须满1年即可落户”,同时“购房60平米以上且合法稳定就业”的落户条件和之前一样,这相当于变相取消了购房落户的面积限制。


  放开县级市落户政策
  户籍制度改革后,县级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落户;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以外的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满1年,可以落户。这样,外市居民在县级市建制镇可凭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落户,以此解决了外来人员的后顾之忧,鼓励其扎根南通安心工作。

  慧择提示:南通购房政策告诉我们,以往外地居民需要在南通购买60平方米以下的房屋,且就业年限满5年才可落户,而现在只需就业年限满1年即可。此外,外地居民若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在其他建制镇合法稳定就业满1年,同样可落户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