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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保定限购房政策详解

更新时间:2017-08-28 08:37

【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推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保定下发了限购政策。据了解,保定限购房政策主要体现在莲池区、竞秀区、满城区、徐水区、清苑区等五个区,下面为您简单介绍下。

  莲池区:3月19日,保定提出,调整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购房政策,暂停向拥有主城区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主城区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自2017年3月19日起实施。

  竞秀区:3月19日,保定提出,调整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购房政策,暂停向拥有主城区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主城区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自2017年3月19日起实施。

  满城区:保定市满城区4月5日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意见称,暂停向拥有满城区(含保定市主城区)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满城区(含保定市主城区)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满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徐水区:4月5日,保定市徐水区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意见提出,暂停向拥有本区3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取得本区居住证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方可允许在本区购买一套住房。暂停向拥有本区1套及以上住宅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清苑区:据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4月5日消息,保定市清苑区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意见。意见指出,暂停向拥有城区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城区1套及以上的非本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慧择提示:保定限购房政策主要内容是暂停向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暂停向有1套住房及以上住房的非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