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际情况看,发展迅猛的社会保险代理服务业,起到了规范劳动关系,节减用工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成本,增加服务业就业岗位,提高社保中心办事效率,提高参保单位申报核定缴费基数效率的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在代理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影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基数与实际不符等诸多新问题,这已经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关注。我们应认真研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使代理社会保险事务的方式尽快完善,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
当前代理社会保险申缴中存在的问题
1、缺少统一的市场准入资格的标准。
目前代理社会保险业务的服务机构,除了由政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人才服务、职业介绍机构外大都是自发形成的,从客观上造成代理机构良莠不齐、运作混乱,其中以民营企业居多。机构的名称不统一,登记注册也没有统一的资格条件,管理的行政主体不明确,导致了代理机构的职能软弱,更谈不上自身内部管理的规范和代办服务质量的提升。
2、对代办行为缺乏有力监督。
个别代办机构与单位串通,采取降低缴费基数、少报参保人数等行为损害国家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由于缺少关于社会保险代理机构的政策法规,使得在社保稽查中缺乏依据。对代办机构违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征缴法规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罚没有具体的规定;由于缺乏行业内部的自律管理,代理机构也就缺少自我约束的内在动力。加之目前社会保险监督体系不协调,相互间缺少沟通,各自监督的程度不一,不能形成合力,导致“检查不断,错误照犯,检查就改,不查不改”。
3、签订的合同不够规范,合同条款存在影响核准缴费基数的因素。
表现在签订代理合同时,因混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履行中常引发合同争议;有的用工单位为减少劳动纠纷,不与职工签订合同,将社会保险等涉及劳工利益的事务,“以托代理”了事。相当多的代理合同内容不完整,委托代理范围过宽,甚至将法定的义务也托付代办,还有的条款甚至直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有的机代理机构为了生存,挤占代理市场份额,合同内容代办机构常常按照用工单位提供的缴费资料议定,谈不上对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也不负用工单位少缴漏缴的责任。依据这样的合同来处理劳工权益争议、核查缴费基数、追究少缴漏缴时,就很难分清用工单位和代办机构各自的责任。
4、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和社会责任意识比较淡漠。
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参保或已参保的企业中,效益差的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积极性不高,是不交、少交、欠费的主要原因之一;效益好的特别是“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则把参保和缴费视作是一种“劫富济贫”的政策,防范社会风险意识不强,不能正确处理企业与职工、企业与社会、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因此不愿参保或不履行缴费义务。同时,缺乏必要的措施和手段,无形之中助长了这种意识的发展,特别是在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的进程中,部分参保企业将社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对缴费义务持无所谓的态度,形成新的欠费。
5、少数企业会计统计人员及代办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企业会计统计人员由于与经营管理者存在利益上的依附关系,对企业授意上报的缴费数据,明知不实也不得不听从据此制作申报资料和报表。代理机构由于与用人单位“利益趋同”,明知提供的数据不实,仍照办了事。也有的代办人员缺乏系统的培训,对社会保险征缴申报业务不够熟悉,使得制作的申报文件不规范。个别的甚至为了谋取高额报酬,“以代谋私”,“以办谋利”,参与伪造篡改缴费数据。
6、现行社会保险费计费依据较为模糊。
近几年来,据稽核情况来看,瞒报缴费工资基数和参保职工人数的现象比较普遍,基金流失的情况较为严重。其内在原因是参保人社会保险意识不强,对职工采取不负责任的态度,瞒报、少报缴费工资基数和参保职工人数;外在原因是社会保险费计费依据不科学。现行制度规定的缴费基数是参保人上年度同期工资总额,且对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缴费工资予以调整。工资总额可以理解为应付工资总额、实发工资总额、列入成本的工资总额等多种,参保人在申报缴费基数时,往往选择较低工资标准进行申报。因此,选择科学合理的计费依据势在必行。
7、在代办过程中职工的参保信息难以查询。
目前北京市的参保信息,可在全市各区社保中心查询。参保人员如想了解自己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须带本人身份证到市、区社保中心查询,参保单位如需查询单位参保信息,单位人事部门须带单位相关证明到市、区社保中心办理,其中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可以自性查询,而医疗保险则须找工作人员查询,这就造成了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不能及时了解各自的参保情况,造成不能及时发现自己参加社会保险存在的问题,例如缴费中断,划账不成功等,就会给参保个人和参保单位造成损失。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常常出现下列问题:参保个人想了解自己总共交纳了多少年的社会保险,是否已经达到社保政策规定的标准年限;参保人员想了解单位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是否及时给自己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单位想了解本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的划账是否正常,有没有欠缴社会保险费情况,单位哪些员工正常缴费,哪些员工办理了保险停缴等手续;参保人员对社保中心出具的保险转移证明有疑问,想进行核查等等。出现上述情况,只能让参保人员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参保单位带着有效证明到相关的社保中心查询,这就给参保个人和参保单位带来了很大的不便,也增加了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8、在代办过程中有些单位欠费,难以处理。
欠费情况有以下几种:
(1)长期欠费。有些单位由于人员流动快,参保人员变更不及时;有的单位合并、撤销到代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不及时,还有的单位外埠参保人员居多,常常半年或一年缴一次费,均造成了长期欠费现象。还有单位由于基本账户被冻结造成保险基金托收不成功,从而出现长期欠费。由此影响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率。
(2)当月欠费。在西城人才代理的参保单位中,除了少数几家单位要求以现金或支票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外,其余均以同城委托收款形式缴纳。如果出现未托收成功现象,往往是由于单位银行账号户名不符、存款不足、企业未与银行签订授权书等原因。
(3)滚动式欠费。此类企业主要是辖区内的一些困难企业和小企业,由于经济困难等原因,经常出现欠费现象,这些企业有钱后能及时补缴,尚不构成欠费的主要问题。
慧择提示:目前社保代理还存在很多的问题,毕竟社保代理的发展时间不是很长,它是社会保险发展中形成的。总的来说社保代理还处于初级阶段,未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而专家提醒,要做好人生保障规划,一定要把社保与商业保险想结合,在此为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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