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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常州购房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17-08-26 08:43

【摘要】2016年以来,全国多个城市都出台了房屋限购政策,但常州并不属于其中之一,购房政策相对宽松。据悉,常州购房政策指出,常州不仅实行交付备案制,还积极调整房产契税税率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其中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在首次贷款已经还清的情况下,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实行交付备案制

  根据《常州市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1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通知书方可向买受人交付使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通知书,也就是说“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通知书”,成为买房和卖房的必备。


  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
  
2017年3月30日起,借款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公转商补息贷款)还清后,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

  调整房产契税税率

  常州新的房产契税政策,不再以140平为限,只区分90平以上和90平以下两种,首次购买房子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套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慧择提示:
通过常州购房政策可以知道,2017年1月1日起,常州实行交付备案制,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卖房时,需提供“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通知书”。此外,2017年还沿用2016年部分政策,其中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面积的房屋,应征收1%的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