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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大病救助保险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7 17:05

【摘要】为了进一步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缓解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压力,繁昌县实施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据了解,繁昌县大病救助保险对象是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重点优抚对象等。

  救助病种
  主要病种是: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脑中风,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严重心脏病,重症肝炎及其并发症,艾滋病,晚期血吸虫病,重症精神病,内脏器官移植及其抗排异治疗,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严重颅脑疾病,肝硬化失代偿期,高血压病Ⅱ期及其以上,单纯口服药物无效的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慢性肾炎、子宫肌瘤等19种疾病及县政府确定的其它病种。

  救助标准
  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住院治疗发生的医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扣除城乡医保报销和大病再补偿金额后剩余部分的70%比例给予救助(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为100%)。受助者当年最高救助限额为3万元。其他人群按照60%给予报销,报销限额是2万元。

  慧择提示:繁昌县大病救助保险保障的病种有脑中风、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严重心脏病、重症肝炎及其并发症等19种疾病,其中贫困人群最高报销限额是3万元,报销比例是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