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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太原买房落户政策解析

更新时间:2017-08-27 19:03

【摘要】对于外地居民而言,要想在太原落户,买房无疑是非常便捷的一种方法,但还应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以顺利完成手续。太原买房落户政策指出,外地居民在太原购买房屋,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若实际居住的话,本人以及家属可以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2016年8月1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出台。《意见》规定,外地公民在太原市辖区内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需要注意的是,对拥有共同产权的住房,准许其中购房比例超过50%一方申请办理在并落户;购买二手房落户,应在原住户户口迁移出其住房后,方可办理购房迁入申请。


  其中,若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在具体的执行标准上,政策规定,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并已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证的,可由产权人书面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太原市。购买商品住房每增加30平方米,可由产权人书面申请增加其配偶或直系亲属1人户口迁入太原市,以此类推但最多不得超过5人。

  在实施程序上,政策规定:来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户口迁入,按年度每年组织一次申报,原则上以开发项目为单位,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市房地产管理局统一申报,还应当提供企业和项目的有关资料。

  慧择提示:
太原买房落户政策告诉我们,外地居民若在太原购买房屋后,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此居住的,可以申请入户。需要注意的是,若购买的是新建商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必须达到80平方米以上,并由产权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