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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吐鲁番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8-27 18:39

【摘要】2017年吐鲁番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新政策的内容涉及吐鲁番医保参保市民的大病报销比例和大病保险的范围,其中,参保市民的大病报销比例有所上调,实际报销比例达50%以上。

  提高保障水平,上调大病报销比例
  各地要通过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平衡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支出需要,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其中,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部分按不低于50%支付;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按不低于60%支付;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不低于70%支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原则上不设封顶线,确因基金筹资困难的地区可设立不低于20万元的封顶线。

  扩大保险范围,全面实施大病保险
  据悉,从2017年1月1日起,新疆自治区将全面实施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自治区出台了《自治区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其保障对象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年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25元,个人不需缴纳费用。参保职工患大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城镇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的合规医疗费用,由职工大病保险再次予以报销。

  慧择提示:从上可知,2017年的吐鲁番大病医疗保险新政策不仅再次提高了大病保障水平,将大病报销的比例上调到50%以上,还进一步扩大了大病保险的范围,在全自治区实施大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