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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让患者得到更多实惠

更新时间:2017-08-27 11:04

【摘要】近日,大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签订了《2017年大连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合同》,提高了大病患者报销标准,其中普通群众起付线为1.5万元,贫困人群报销标准是1.3万元。

  家住庄河市年仅48岁的邹吉顺,因患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2015年花费医疗费用80余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10万元,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30.60万元,共计补助40.6万元。邹吉顺就是在享受新农合基本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享受到大病保险的补偿。

  大病保险是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参合农民不需额外缴费即可享受大病保险。我市自2013年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以来,共计为全市17151名参合农民支付大病保险理赔款10284.81万元,大病保险人均理赔金额6000元,大病保险总理赔金额占可报销金额的13.99%,参合农民最终获得的理赔金额较之前提高10.64%,有效地减轻参合患者的经济负担,切实起到了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作用。

  为全面推进精准扶贫,提高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障待遇,该市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进一步向贫困人口倾斜,参合农民年内单次或累计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金补偿后,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按照分段逐级提高比例进行理赔,普通人群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低保对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人员)大病保险起付线为 1.3万元。赔偿比例为大病保险起付线至6万元(含)部分按50%理赔;6至10万元(含)部分按55%理赔;1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60%理赔,不设封顶线。随着合同的签署,2016年和2017年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工作将逐步开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负责与符合理赔条件的参合患者联系,办理具体的理赔工作。

  慧择提示:大连市新农合大病保险让参合患者得到更多实惠,其中起付线至6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是50%,最高报销比例是60%,但没有封顶线。后期,中国人寿将展开大病理赔工作,让患者早日拿到理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