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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3-01 13:59

  【摘要】甘南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与参保人在失业前累计的缴费时间有关,即缴费时间越长则领取的失业金就越多,其中,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

  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甘南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甘南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甘南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甘南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的介绍,失业保险领取取标准是有严格规定的,并且领取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且市民在办理领取业务时,所需材料需携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