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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失业保险金计算方法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5 04:10

【摘要】固原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据了解,固原市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金额度等于失业金的发放标准*领取期限,其中,失业金的领取期限与失业人员累计的缴费年限有关,累计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金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8个月。

  计算方法
  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发放标准*领取期限

  发放标准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慧择提示:固原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的计算方法是什么?从上可知,固原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的金额等于失业金的发放标准*领取期限,其中,失业金发放的最低标准为本市当年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领取的最短期限为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