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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实现大病保障兜底

更新时间:2017-02-23 10:13

【摘要】2016年全国医疗救助人数共计8720.4万人次,支出298.7亿元。为了进一步提高居民的保障,近日,民政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就如何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有啥也别有病,没啥也别没钱”,“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这些坊间的流行语,其实充分流露出公众的关切。而人们之所以对于大病如此恐惧,除了疾病本身带来的痛楚折磨以及生命威胁之外,大病所引发的家庭经济与财务危机,同样是难以承受之重。现实中,一场大病不仅足以使普通工薪阶层彻底返贫,就连财务相对健壮中产阶层家庭,也同样难敌大病的侵袭,因患大病而导致家庭财务破产的,并不在少数。

  从这个意义上说,大病保险降低起付线,向困难群体倾斜,防止大病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无疑算得上对公众关切与担忧的贴心回应。可以设想,大病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更多公众面临大病将通过保险机制获得高比例的支付,不仅意味着更多大病患者有望获得更到位的治疗,更意味着因病返贫和因病破产的次生灾难,将得到有效的兜底,因病返贫甚至破产的后顾之忧,看来有望缓解并打消。

  应该说,大病保险降低门槛,扩大覆盖面,固然发自政策善意,也令人期待。不过,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当然也不会有免费的大病保险。那么,全面实施大病保险,更加给力的兜底与保障,究竟来自哪儿,也就不能仅仅开出空头支票。例如,大病医保与基本医保究竟如何对接,保费有着怎样的形成与分担机制,也需明晰化。至于在不增加参保者太多缴费的前提下,提供大病医保的保障,在确认相关保险机制的运作可能之前,恐怕还不能轻易承诺。毕竟,同日的一则关于医保的消息说,因为医疗费的增长,医保面临支付压力,并将开启病种控费机制,大病医保降低起付线,同样应有严格的支付能力评估。

  无论如何,大病保险既然是一种保险机制,也就注定不是福利化而是商业化,那么,如何让大病保险的商业模式可接受、可持续,其实才是普及大病保险,实现大病保障兜底的关键前提。此外,降低大病医保起付线,尽管初衷是降低大病理赔的门槛,但这也必然意味着保费支出的增加,并体现在大病保险的成本核算与缴费上。而真正意义上的大病保险制度,更应通过保险的集合支付机制,推进大病医疗服务的规模效益,摊薄个体诊疗成本,从而实现对大病医疗费用的有效与合理控制,并在这一基础上,逐步提升支付比例与大病医疗保障。

  基于此,大病医疗保险降门槛广覆盖,固然令人期待,但这一愿景的可实现与可持续,仍需充分发挥大病保险的规模效应及其控费优势,而不是落入不可持续的福利陷阱。

  慧择提示:民政部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指出各地要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确保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范围,并且明确地提出了怎么实施倾斜性支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