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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8 12:58

【摘要】为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广西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广西新农合大病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筹资标准为35元,从医保基金中划出,个人无需再次缴费,那广西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情况是怎样的呢?

  起付线确定
  2015年起付线由各设区市自定,原则上不得高于15000元,可分别设定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起付线。运行初期可稍高一些,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逐步降低。

  保障水平
  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对符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进行合理分段并设置支付比例,在最高支付限额内,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3%。为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段报销比例具体标准由各设区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今后,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筹资水平和医疗费用增长水平逐年调整,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慧择提示:广西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起付标准是15000元,在最高支付限额内,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最低缴费比例不低于53%,让居民能够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一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