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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全介绍

更新时间:2017-08-28 02:41

【摘要】面对广大居民因大病而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广西省积极开展大病医疗保险工作,以便给参保人员全面呵护。据悉,广西大病医疗保险对基本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仍超过起付线标准的费用进行补偿,具体疾病一般包括重症尿毒症、恶性肿瘤、部分精神病等。

  广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还需个人负担的年度内由实际住院、规定的门诊特殊病种发生的超出各地确定的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其中门诊特殊病种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规定为准;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予支付项目的通知》规定的不予支付项目之外的合理医疗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广西城乡居民居民大病保险一般包括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学治疗、内分泌特异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抑郁症、狂躁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慧择提示:广西大病医疗保险有哪些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对基本医保进行报销后,若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仍超过起付线标准,便可通过大病医保进行赔偿,恶性肿瘤治疗、部分精神病病种治疗、肾移植抗排异治疗等都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