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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黄南州生育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2-22 16:31

【摘要】2017年黄南州生育保险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新政策的内容涉及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生育职工的产假时间,其中,新政策将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降至0.5%,以下是详细介绍。

  降低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
  据悉,青海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包括5个部分,提出了18条政策措施。其中,在提高调控失业风险的能力方面,下调生育保险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至不超过0.5%。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纳入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

  延长生育职工的产假时间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五号)精神,保障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青海省调整城镇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时间。将青海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时间调整为: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慧择提示:从上可知,2017年的黄南州生育保险新政策不仅降低了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将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从不超过1%降至不超过0.5%,同时还进一步延长了生育职工的产假时间,将正常生育职工的产假时间调整为15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