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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更新时间:2015-12-15 17:33
  【导读】目前,很多省市均实行失业人员医保不用缴费,其缴费时间亦是实行累计计算的方式。下面将为您列举几个省市来说明这一问题。
  

青岛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费不用自己掏腰包,而是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从省人社厅获悉,为了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医疗水平,该部门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此类人员的医保缴费系数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工资来确定,最低不低于60%,缴费年限也可累计计算。
  据报道青岛目前职工医保个人缴费比例为缴费基数的2%,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根据缴费年限不同,分别为3个月、18个月、24个月,按照去年职工平均工资2379元来算,如果一名领失业金的职工参加职工医保,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医保费,按照24个月和2379元的缴费基数来算,失业保险基金将为这名参保人缴纳1142元医保费,而实际上由于缴费跨年,平均工资还会上涨,缴费数额最高值实际上还会高于这个数字。
  烟台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合理保障失业人员医疗待遇水平,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出台文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领取失业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自2011年7月1日起,烟台市领取失业金人员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用缴费。领取失业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与其失业前的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北京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按照规定,领取失业金人员须每月到社保所报告就业情况。因此,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提示领金人员,如果连续两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则即月起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失业人员重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后,医疗参保缴费手续也需同时重新办理,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将不予补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失业人员本人承担。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医保待遇随之停止。如果仍未就业的,可按规定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果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可到人才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保;如果到单位就业,可按职工基本医保参保。
  上海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费率为14%(其中2%视为个人缴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
  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期间,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当日起,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总的来说,大部分地区失业人员医保缴费时间均按照累计计算的方式来实现健康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