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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失地保险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吗

更新时间:2017-08-28 10:42

【摘要】根据永嘉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被征地农民转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表明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可以像城镇居民一样,可以申请转保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自愿申请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此次,该县出台这项政策,就是为了切实进一步完善该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高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水平。
  根据该《意见》,此次转保对象:该县行政区域内,经依法批准,由县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统一征地,且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及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被征地农民)可以自愿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离退休、退职)人员;已享受职工基本养老金待遇人员;现羁押和在监服刑期间人员等不予以纳入此次转保。
  此次《意见》规定转保办法要求,在男16至60周岁,女16至55周岁年龄段内的参保被征地农民,可选择转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参保时缴费情况和办理转保手续时当年社保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标准进行折算缴费年限。
  超过退休年龄的参保被征地农民,选择转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办理折算缴费年限后,允许按本人转保时该县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标准,一次性补足到15年缴费年限。同时,对60周岁以上人员需补足的缴费年限按年龄每增加1周岁,一次性补缴标准降低5%,依次递减至70周岁,70周岁后不再递降。

  以村(居)为单位集中办理手续
  此外转保办理手续规定,此次以村(居)为单位,集中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银行存折(卡)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提出申请,由村(居)初审汇总,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缴费年限折算和一次性补缴等手续。参保被征地农民在收到缴款通知单后,须在当月25日前进行缴费。需转保人员应及时申请办理,考虑到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每年7月1日会调整,超过当年社保年度未缴费的,需重新申请办理相关参保缴费手续。
  此外,县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本意见实施后,有参保指标但未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要求转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须先参加个人缴费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建立被征地农民档案,然后再办理转保手续。如需详细了解政策,可到县人社部门查询了解。

  慧择提示:农村失地保险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可以的,永嘉县就出台相关政策,明确男16至60周岁、女16至55周岁年龄段内的参保人可以选择转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标准进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