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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北州生育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2-17 16:28

【摘要】2017年海北州生育保险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新政策的内容涉及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和生育职工的保险待遇,其中,新政策就将生育保险缴费费率降低至0.5%,以下是详细介绍。

  降低生育保险缴费费率
  近日,海北州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包括5个部分,提出了18条政策措施。其中,在提高调控失业风险的能力方面,生育保险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至不超过0.5%。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纳入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

  提高生育职工的保险待遇
  此外,青海省还调整了生育保险的待遇。将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将顺产的报销费用由原来的1500元提高了2000元;将剖腹产的报销费用由原来的3500元提高到4000元。并调整了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对非财政供给单位生育津贴按照参保女职工应享受的规定生育产假天数计发,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发放给个人;对财政供给单位财政供给单位的保留原工资待遇,给予生育津贴5000元,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发放给个人。

  慧择提示:从上可知,2017年的海北州生育保险新政策不仅降低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至不超过0.5%,还提高了生育职工的保险待遇,并给予职工相应的生育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