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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北州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2-17 11:47

【摘要】2017年海北州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新政策的内容涉及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的调整和参保人退休时间的变动,其中,新政策就将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以下是详细介绍。

  提高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为27.3%。此次上调,是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这次上调将惠及全国超过1.4亿城乡老年居民和数亿城乡家庭,受益面大,受益方式直接,有利于更好保障和改善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的同时,国务院同时确定,按此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

  延迟参保人的退休时间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原副司长张建明表示,延迟退休方案原计划在今年出台,明年进行公示,并保持3—4年的公示期,初步计划在2021年开始执行。“目前方案还在报批中,预计明年出台方案,并在下届政府任期推行。延迟退休方案有望2017年推出至少2022年后实施。对于延迟退休提出的方案是:第一,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第二,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慧择提示:从上可知,2017年的海北州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不仅提高了居民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将居民的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同时还延迟养老保险参保人的退休时间,并计划在今年出台相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