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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8 15:12

【摘要】酒泉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据悉,酒泉市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都在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内,以下是详细介绍。

  适用范围
  根据条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缴费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为缴费基数,最低按1.6‰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中: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缴费费率为1.6‰;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缴费费率为1.8‰;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缴费费率为2‰;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300万元以下的,缴费费率为2.2‰。此外,参保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的,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慧择提示:酒泉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不难知道,酒泉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为本市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这些范围内的对象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为上年度职工的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