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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酒泉生育保险新政策

更新时间:2017-02-16 11:37

【摘要】2017年酒泉生育保险新政策已经公布,据了解,新公布的政策内容涉及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生育职工的保险待遇调整,其中,新政策将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降低为0.5%,下面是详细的介绍。

  降低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据悉,今年甘肃省决定落实国家和省上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决定,将生育保险费率由1%调整为0.5%。并提高了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建立了市级调剂金制度。新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施行后,实现了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个人“零负担”,切实维护了城镇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此外,部分地区还将实行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合并,即通过两个险种的合并,实现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进而降低成本。

  提高生育职工的保险待遇
  此外,甘肃省还调整了生育保险的待遇。将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将顺产的报销费用由原来的1500元提高了2000元;将剖腹产的报销费用由原来的3500元提高到4000元。并调整了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对非财政供给单位生育津贴按照参保女职工应享受的规定生育产假天数计发,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发放给个人;对财政供给单位财政供给单位的保留原工资待遇,给予生育津贴5000元,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发放给个人。

  慧择提示:由上可知,2017年的酒泉生育保险新政策不仅降低了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将生育保险的费率调整为0.5%,还进一步提高了生育职工的保险待遇,即将部分生育费用的报销标准提高,并提供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