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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8 00:46

【摘要】2016年11月15日,甘肃省出台医保新政策,其中指出2017年将甘肃省农村医疗保险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之中,给参保人员更为全面的呵护。目前,它可以对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住院医疗以及大病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其中门诊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血友病等。

  门诊医疗
  目前,农村居民因一些门诊大病而导致的医疗费用,机构会按照保险规定进行报销,如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等。


  住院医疗
  甘肃省农村居民若因疾病而住院,并因此而导致的医疗费用,在合规范围内,保险会给予补偿。

  大病医疗
  参保人员在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常规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给予再次报销,但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等不属于其报销范围。

  慧择提示:
甘肃省农村医疗保险有哪些报销范围?目前,它不仅可以对因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等导致的门诊费用进行报销,还可以报销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同时亦可以报销居民大病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