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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推行计划生育关爱保险

更新时间:2017-02-13 17:22

【摘要】日前,崇左市出台《关于崇左市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的指导意见(试行)》,在全市范围推行计划生育保险,进一步提升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维护计生家庭权益。

  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是市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协商并共同开发的保险项目,是市计划生育协会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的拓展和延伸。关爱保险在保费上采取政府补贴一点、保险公司让利一点、计生家庭出资一点的“三个一点”的方式筹集经费,承保对象覆盖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

  该险种的参保对象为我市户籍的计划生育家庭成员(即夫妇、子女)中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生育政策调整前(即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前)的独生子女、双女家庭的子女为被保险人的,以一人一份30元计,承保保险公司补助5元,县(市、区)级财政补助5元,计划生育家庭参保人支付20元。其他计划生育家庭的父母、子女,以一人一份30元计,承保保险公司补助5元,计划生育家庭参保人支付25元。保险最高金额合计16000元,其中: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13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2000元,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额1000元。

  据悉,我市计划生育家庭关爱保险从今年3月份开始办理,由全市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协保员上门收集材料,统一集中投保。

  慧择提示:崇左市在日前推行计划生育关爱保险,为用户提供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疾病住院医疗等保障,一般计划生育家庭中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都可以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