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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6 12:35

【摘要】据了解,政府推出的公务员大病医疗保险制度,能进一步减轻公务员的经济负担。不过,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各地的报销范围并不相同。其中,绍兴可以对经过基本医保报销后的符合医保范围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住院医疗中个人自理的部分费用进行补偿。

  绍兴
  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其个人自理、自付部分医疗费用;
  2、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外的治疗性自费医疗费用,不包括床位费、特殊护理费、特需病房加收费、救护车接送费、伙食费、会诊费、镶牙费、PT-CT检查费、与所患疾病无关的自购药品费、保健类药品费。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或药品目录中有疗程限制的,经报销后,按一个疗程的额度列入救助基数。


  辽宁
  1、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在2016年度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规定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补偿后,其个人负担超过19000元以上的费用;
  2、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发生的其他治疗费用,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需要救助的,在《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范围内的部分,个人负担超过起付线标准的医疗费用。

  慧择提示:公务员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有哪些范围?各地有所区别,其中绍兴除了报销基本医保补偿后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中自付的部分费用,还报销基本医保范围外的治疗性自费医疗费用;辽宁报销因大病而产生的经过基本医保补偿后,个人自付超过起付线以上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