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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借贷安心定期寿险条款解析

更新时间:2017-08-28 05:33
  【摘要】作为新华借贷安心产品的附加险,借款人提前购买新华借贷安心定期寿险不仅可以帮助自己规避借款可能会给家庭带来的巨额债务风险,同时兼顾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障。但被保险人若出现因主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所列情形之一所导致的身故或全残风险,保险公司不予保障。

  一、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新华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其金额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自续保合同生效之日起)因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新华保险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主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所列情形之一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新华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主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所列第1项情形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新华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因主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所列其他情形之一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新华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慧择提示:借款人可以通过提前购买新华借贷安心定期寿险来规避疾病导致身故全残而无法归还贷款的财务风险,让致富的贷款不会变成家人的负担,但被保险人因主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所列情形之一身故或全残的话,则不在这款定期寿险的保障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