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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热点问题

更新时间:2017-08-27 19:27
  养老保险太单一?全面保障更需重疾保险
  【导读】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是与职工生活息息相关的,保障自身权益需要加大对其养老保险金的了解。下面就此列举一些养老保险金热点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退休后养老保险能否转移?
  不能。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可以办理转移。但职工已经退休,已经确认养老金的领取和领取标准,就无法再进行养老保险转移了,但可以通过金融系统实现养老金异地支付(需要个人承担银行相关服务费用)。
  二、个人缴费满15年后是否需继续缴费?
  个人缴费满15年后不继续缴费,退休时会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个人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只要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中断缴费,将会直接影响到个人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提示: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基数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养老金的多少,因此参保人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选择较高的缴费档次,以提高自身养老金待遇水平。
  三、跨省就业者咋领养老金?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上半年退休与下半年退休的人员,其养老保险待遇在计算、调整方面的区别?
  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二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涉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在每年的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当年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在每年的下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下一年开始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各地的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相关政策并非完全一致,全面了解养老金情况仍需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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