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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1-22 13:21

【摘要】来宾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据了解,来宾市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有三个,即单位为职工参保并足额缴费,职工的生育符合国家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职工为再次生育而施行的相关手术费用符合再生育的规定,以下是具体的介绍。

  报销的条件
  (一)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或流产费用。
  (三)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再生育所需施行的取出宫内节育器、输精管和输卵管复通手术费用。注意,初次参保职工,从参保(初次缴费)当日起计算90天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相应待遇。

  报销的材料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两份;
  4、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5、《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6、《生表》两份,加盖公章;
  7、其他材料等。

  慧择提示:来宾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是什么?从上可知,来宾市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为单位为职工参保,并足额缴费,且职工的生育符合国家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此外,如果职工符合再生育的条件,则其为再次生育而施行的相关手术费用也可以进行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