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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瑞丰两全保险相关条款介绍

更新时间:2017-01-19 16:37
  【摘要】据了解,国寿瑞丰两全保险的保险责任有2项,一是给付满期保险金,二是给付身故保险金,其中身故保险金包括意外身故保险金和疾病身故保险金,二者的给付金额不同。需要注意的是,不论瑞丰两全保险的被保险人是疾病身故还是意外身故,只要出险原因属于责任免除条款的任一情形,中国人寿就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75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中国人寿按对应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的二倍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中国人寿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个人账户价值”与“投保人所交保费(不计利息)扣除累积已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后的余额”中的较大者给付保险金。

  合同解除
  投保人可以在10天犹豫期内向中国人寿申请解除保险合同,公司会退还所交的全部保费;也可以在犹豫期之后解除合同,但中国人寿只退还合同解除时所具有的个人账户价值,它往往低于所交保费。不论何时退保,投保人都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交保险合同、保险费交费凭证和投保人的法定身份证明。


  初始费用
  消费者投保国寿瑞丰两全保险时,中国人寿按约定收取初始费用,为所交保费的5%。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中国人寿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或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6、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7、被保险人怀孕(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或绝育手术;
  8、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或注射药物;
  10、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或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1、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12、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3、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4、被保险人从事合同约定的高危职业,如采矿业、森林业、海上作业人员、受训新兵、桥梁工程人员、石棉瓦操作工等。

  慧择提示:综上可知,国寿瑞丰两全保险可以为消费者提供身故保障和满期生存保障,而消费者需要向中国人寿缴纳初始费用,即所交保险费用的5%。一般来说,消费者可在投保瑞丰两全保险后的10日内申请退保,这时不会损失本金;若消费者选择10日后退保,仅能领取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通常是不划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