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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8 11:52

  【摘要】佛山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据了解,佛山市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于在本市注册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所有符合条件的单位都应当按照条例参保,并缴纳费用。

  职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所在地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佛山市内的各类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必须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是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义务,并且佛山市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佛山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佛山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介绍,佛山个体参保者无法办理工伤保险,但佛山单位需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这是法定义务,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按规定参保的单位将会得到一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