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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8-26 13:18

【摘要】梧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什么?据了解,梧州市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金标准为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但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失业人员可以按月进行领取,以下是详细介绍。

  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计发,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可以结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适当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此外,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以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生育当月本人失业保险金的3倍。

  领取期限
  1、每缴费满一年,可享受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按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同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慧择提示:梧州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是什么?不难知道,梧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为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需要提醒的是,失业人员在失业前累计的缴费时间越长,则领取的失业金就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