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参保人进行南宁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同时满足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这两个条件。
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报销材料
1.收费单据、准生证、出生证、医保证的原件、复印件;
2.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
3.费用明细(盖章)和每日清单(盖章)。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南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介绍。满足以上条件的南宁市民在申请报销业务时,相关结算单据需携带齐全,如收费单据、准生证、出生证和医保证等材料不可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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