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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7-08-26 20:25
  【摘要】中山医保中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有哪些?其困难群体大病医保待遇提高,新政策下,参加中山基本医疗保险及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足1年,因病住院的困难群体,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保待遇及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后,同一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如累计超过4000元,4000元以上部分将由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80%。

  困难群体大病医保待遇提高
  新政策下,参加中山基本医疗保险及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不足1年,因病住院的困难群体,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保待遇及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后,同一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如累计超过4000元,4000元以上部分将由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80%;连续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1年以上,因病住院的困难群体,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保待遇、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以及补充医疗保险住院医保待遇后,同一社保年度内个人支付的医保费用累计如超过2800元,超出的部分将由大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80%。



  大病最高统筹限额上调
  2016年7月1日起,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医保待遇要提高了。2016社保年度基本+大病最高统筹限额由294120元提高到314410元;基本+补充+大病最高统筹限额由764712元提高到817466元。

  慧择提示:中山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中主要体现在困难群体大病医保待遇提高,其次是大病最高统筹限额上调。其中2016社保年度基本+大病最高统筹限额由294120元提高到314410元;基本+补充+大病最高统筹限额由764712元提高到8174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