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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泰康健康有约条款简介

更新时间:2017-08-27 22:53

【摘要】当前,市场上的泰康健康有约不仅可以给被保险人带来重大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还可以让被保险人拥有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的功能。不过,对于责任免除情形导致的重大疾病、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生效期间,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者多种),保险公司给付100%重大疾病保险金。
  轻症疾病保险金:合同生效期间,被保险人人经医院初次确诊非因意外伤害罹患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保险公司给付20%轻症疾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合同生效期间,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身故或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100%身故保险金。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合同生效期间,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则自其轻症疾病确诊后首个合同的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至合同的最后一次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保险公司豁免前述期间内投保人应交纳的合同的保险费。


  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1)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因下列第(2)至第(9)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因下列第(2)至第(9)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合同定义的轻症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的责任,且不承担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 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2)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3)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符合合同“因职业关系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和“经输血导致的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定义的不在此限);
  (9)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

  慧择提示:通过泰康健康有约的条款可知,该产品对于重大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的赔付条件、保险金额不尽相同,广大消费者要予以知晓,以维护自身权益。当然,它也有一些不予以理赔情形,包括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故意自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