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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更新时间:2017-01-06 14:29

【摘要】清远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据悉,清远市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为补助其一定额度的工伤伙食费、护理费、工伤医疗费,同时给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等,下面是详细的介绍。

  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一般是从入院开始至工伤等级鉴定作出之日止。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伙食补助费
  1、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的合理部分应予赔偿。2、原则上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期间是住院期间,即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这段时间计算伙食补助费,有多少天,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天的标准,就可以得出具体的伙食补助费。

  护理费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工伤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慧择提示:清远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从上面可以看出,清远市工伤保险的待遇标准为补助工伤职工一定额度的工伤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以及停工留薪期的工资补助和工伤医疗费的补助等,其中,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的福利待遇仍保持不变。